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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经开区修水路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5-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九江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正文内容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经开区修水路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招标人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
经开区修水路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JXGY2023-JJ-GKZB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九江联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方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JXGY2023-JJ-GKZB02-01 1 经开区修水路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7000 30 含设计费控制价274万元,其他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参与竞标的分支机构应具备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加投标,但与上级单位(总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8)投标人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9)投标人同类服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10)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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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施工资质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3.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3.2.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工程类高级职称。
④拟派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
3.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5日完成。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本单位人员。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财务要求
(1)近三年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无须支付费用。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2日17:00,获取招标信息,完善附件1“投标申请表”信息后打印并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报名,(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申请表后会将投标文件发邮件至申请人邮箱。
4.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30时。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投标截止时间。
5.2标书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00至09:30)。首次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主。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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