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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6-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图书

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正文内容

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2525书籍、课本中文图书(1),详见项目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第2包是2525书籍、课本中文图书(2),详见项目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第3包是2525书籍、课本中文图书(3),详见项目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第4包是2525书籍、课本中文图书(4),详见项目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第5包是2525书籍、课本中文图书(5),详见项目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第6包是2525书籍、课本中文图书(6),详见项目需求书及相关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承诺,一旦成交,按照磋商响应的图书目录进行供货,从签署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供货,供货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到书率应在90%以上。对采购方所订购的图书必须保证按时送到,对于暂时无货的图书应及时与出版社联系,及时进货配送,并将信息反馈给采购方。如遇到采购方订单调整,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调整的落实情况。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后,供应商仍未送书,所发订单自动作废,超过期限以后配送的图书,采购方有权退货。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推迟送书,必须事先与采购方协商,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供应商对于未到图书应提供相应的图书清单(包含ISBN号、书名等相关信息)。到书率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比率,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应惩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2)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到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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