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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性能计算机托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6-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性能计算机托 正文内容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性能计算机托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性能计算机托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采购人为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性能计算机托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数量: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项目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项目,对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特别声明:第1)、2)、3)、4)项不重复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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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2022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给本项目采购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
(3)供应商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电费、网络通讯费、人员费、所需托管设备搬迁费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全部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2020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则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5)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2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未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信用良好,2020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书面承诺:由采购人或委派专业机构负责验收工作。验收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双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验收报告),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3、供应商书面承诺: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具有成熟技术及相关项目经验,供应商提供的专业支持团队具有保障计算及集群顺利运行稳定技术能力。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每天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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