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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三路新建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青浦区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三 正文内容

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三路新建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3-06-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受委托,对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三路新建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拆除施工现场人员须为经拆除专业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提供相关培训证书。
3、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东地区提篮桥监狱市政配套设施规划三路新建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房屋拆除、地坪拆除及垃圾清运等
3、交付地址:青浦区夏阳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付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并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工程)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41.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41.5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6- 7至2023- 6- 13(节假日除外)截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上海市现场验证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所需资料: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拆除施工现场人员须为经拆除专业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提供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材料验证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工本费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6-1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书面响应文件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本次磋商采用纸质版磋商文件线下磋商方式。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
(4) 提供3份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装订密封及电子光盘(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
(5) 提供3份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装订密封及电子光盘(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备注:
①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处理。
②开标时另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均需加盖公章)(如需)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前往。
2、本项目执行青建管〔2022〕13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18】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沪房安监【2022】2号。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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