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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6-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南昌招标

关 键 词:南昌

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E 正文内容

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作为地方高速公路联络线,已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投资〔2023〕24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昌市财政出资500万元,剩余资本金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及南昌市财政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解决,除资
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昌东站至南昌东环高速公路新建工程路线起于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左村,顺接九洲高架东延工程(洪都大道~天祥大道)终点(九洲高架桩号K11+564,主线桩号K0+000),总体由西向东,经江熊村、桂黄村,于山前周村跨X026县道,经高新区高湖村、瑟罗溪村、程坊杨家,终于高新区麻丘镇沙溪角村设置枢纽互通与南昌市东外环(福银高速)公路相接(东外环高速公路桩号K35+860,主线桩号K4+146.79),路线全长4.15公里,向东延伸预留高架桥跳水台(主线桩号K4+272.82)。全线共设置中小桥264.24米/3座、涵洞11道(不含互通范围内桥梁、涵洞通道);设置枢纽互通立交1处、分离立交93.88米/1座、天桥1座;设置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管理用房合建)、收费站1处。项目总投资核定为93921.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312.10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170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12.14万元,预备费4256.6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531.41万元。
2.2技术标准
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5.5米,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余桥涵、路基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3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含施工图设计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暂未确定准确的开工日期。待承包人进场后,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
2.4.1.1施工图设计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K0+000~K4+272.824标段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沿线设施(收费、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房建及附属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管线迁改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4.1.2施工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K0+000~K4+272.824标段范围内的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沿线设施(收费管理、养护、服务设施等场区、房建及附属工程)、管线迁改等的施工(不含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2.4.2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单位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施工单位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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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5联合体规定: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成员中只能有1家设计单位。
3.6业绩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②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提供近60个月(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长度≥3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或合同金额≥4亿元高速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7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岩土、道路专业);
②拟投标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拟投标施工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④中标后,投标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程师不得自行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更换。
注: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或者与此类名称类似的描述均可视为满足评审要求。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招标代理关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9履约信誉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近三年(指2020年5月1日至招标发布前一日)内工程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与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无正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且该案件将影响项目建设。
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⑩不存在因涉嫌招投标违法行为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所属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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