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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6-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中心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设备招 正文内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设备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THCZ 2023-18;

2、项目名称: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77.55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需求采购信息化设备及安装运维服务。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所有内容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交货安装地点: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磋商申请人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磋商申请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磋商申请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②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③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④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故按要求本项目将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地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的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进行信息登记。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4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时00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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