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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水利局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7-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化

鄱阳县水利局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 正文内容

鄱阳县水利局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217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837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1项1217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履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投标代理人为法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需提供法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证明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00:00至2023年07月20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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