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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固镇县湖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7-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合肥招标

关 键 词:安徽

2023年固镇县湖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正文内容

2023年固镇县湖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以皖农建(2022)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固镇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固镇县大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点位于王庄镇、连城镇、仲兴乡、湖沟镇和濠城镇5个乡镇,共分为6个标段,治理面积约5.8万亩,本标段为四标段。2023年固镇县湖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占地面积约10000亩,预算金额1961.936941万元(无暂列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含路基清理、障碍清除等)、灌溉与排水、新建机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2.3项目规模:2023年固镇县湖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占地面积约10000亩,预算金额1961.936941万元(无暂列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含路基清理、障碍清除等)、灌溉与排水、新建机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6个标段,本标段为四标段。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企业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或其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其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指必须同时包含土方、灌排、桥梁及道路工程内容的项目),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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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化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所属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信用由联合体牵头方满足,其他人员、业绩等,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4)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本标段中投标(可以参加本项目其他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若使用相同人力资源(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与2023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六个标段)投标,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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