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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购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7-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 正文内容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购置招标
(招标编号:YNJN-2023-1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7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 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 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 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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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 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 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 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 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 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2进口设备履约能力:若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设备,且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时,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明 (原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清晰的授权;如英文 授权须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授权证明)。
3.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 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 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 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15时30分到2023年07月3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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