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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
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 正文内容
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已由东海行审备(2023)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高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代理人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光明路以南,神舟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
2.2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7520平方米(约41亩),主要设备为回转式机械粗格栅、提升泵、转鼓细格栅、罗茨鼓风机、桥式吸砂机、砂水分离器等,采用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池→AAO生化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出水计量设施→出水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的处理能力。
2.3招标控制价:14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4设计周期:50日历天(含主管部门审查时间)。
2.5招标范围: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及配套管网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6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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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近6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的明细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有单位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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