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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楚剧团小剧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
红安县楚剧团小剧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 正文内容
红安县楚剧团小剧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项目将红安影剧院小剧场改造成多功能类的准专业剧场,主要改造观众厅224平方米、舞台区219平方米、后场通道51平方米。增加舞台侧台、演员串场通道,将原放映室和贮片室改造为控制室和设备间,配套进行灯光、音响、LED屏、舞台机械与幕布系统、综合布线(包含拆除)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
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县楚剧团小剧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原建筑物所需的拆除、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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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或总建筑面积、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②至少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反映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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