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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荣大厦一层消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7-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三荣大厦一层消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 正文内容

三荣大厦一层消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三荣大厦一层消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力澜置业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力澜置业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三荣大厦一层消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BTFGZ01731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TFGZ0173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合肥淮河路步行街与含山路交口;地下1层地上23层,主楼为地上23层、裙房5层;建筑高度约77.1m,总建筑面积约29670.83m。1层商业(原先地上1层为架空局部设有商业铺面、消防控制室),2至5层为商业,6至23层为酒店客房。大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设有机械正压送风系统,地下室设消防泵房、576m³消防水池,屋顶设36m³消防水箱。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首层,建筑外保温材料均选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产品。

2.7概算价:57.11937万元

2.8计划工期:6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三荣大厦一层消防改造设计和施工,一层面积约1360平方米(前期消防验收时地上1层为架空(局部设有商业铺面、消防控制室)为不封闭空间,做室内步行街使用,后期根据经营需求提升项目品质,把一层架空部位外幕墙落地封闭及增加少量隔墙等改造)。包括不限于包消防评估、包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包消防图审、包报建、包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包联动调试、包消防检测、包验收、包备案、包保修等所有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4)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具备下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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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消防施工内容;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备下列之一:

①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消防施工内容。

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的施工资质;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00:00至2023年08月17日10: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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