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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建设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8-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建设招标

北京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建设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347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自动化发布系统支撑了公司60余套系统在生产、准生产、验收环境应用代码部署工作,应用代码部署从人工登陆每台服务器手工执行转变为系统集中一键发布,实现了应用发布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缩短了业务业务中断时长,减少了操作失误概率,提升了发布效率。当前已完成两期建设工作。为了持续优化部署上线指标,扩展部署管理范围和展现维度,现进行“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建设”。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型、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保修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类型

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交货期

保修期

交货地点

1

货物

中国铁塔2023年自动化发布系统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1套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开发及部署

终验完成后1年

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85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从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1)同类项目业绩指:智慧运维、智能运维、自动化、智能化等自动化运维类软件开发项目业绩。

(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3)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大于等于合同金额的30%或大于等于100万元。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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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5)业绩不包含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子公司的业绩。

2.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1.5防范围标串标的要求: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IT软件“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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