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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网点对公流程导入培训供应商招标
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网点对公流程导入培 正文内容
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网点对公流程导入培训供应商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网点对公流程导入培训供应商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招标范围、服务需求及付款方式
2.1招标范围:拟采购2家网点对公流程导入培训供应商对行内35家网点进行覆盖导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点对公氛围打造;全员对公产品业务学习、考核;网点岗责梳理,明确职责划分;对公产品业务营销话术设计及演练,提升营销技能及效率;梳理存量对公客户,分户到人,开展精准营销;梳理网点周边对公市场情况,拓宽新客拓展渠道,制作拓客战略地图,开展对公外拓实战;中型客户重点拓展,演练及实战;梳理后续网点对公业务固化工作,持续推进实施等。
2.2服务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2.3培训对象:本次项目计划对行内35家网点进行覆盖导入。培训网点待确定。
2.4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该培训项目所需的外聘教师培训费、交通费、教材、管理、设施设备等费用。先服务后付费,达到本次培训项目评估标准及培训指标后支付培训费用,如未达到,将扣减10%的培训费用。
2.5培训周期及时间:项目前期培训机构开展网点调研,35家网点渐进式进行,每家网点现场驻点培训时间为两周,3个月的线上辅导固化期,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培训机构完成现场+线上培训总结报告。
2.6供应商分配规则:第一期按照6+6形式分配培训网点,后期将根据前期培训网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按照13+10形式分配培训网点。
2.7供应商数量:2家。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营业执照: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须提供书面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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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止投标时间前3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栏查询法定代表人信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须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8、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
(二)专用条款
1、投标人业务范围涵盖培训及咨询(含人才测评)项目内容,具有项目管理团队,能够为我行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具备开发专业课程的能力,满足我行服务需求(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配备固定专业培训团队负责此次导入,每个网点配备2人,网点员工人数小于10人可以配置1人,每期培配置1名项目管理人员、1-2名宣传人员,对整体导入的过程、效果进行全流程展示、回顾、纠偏及宣传总结,招标环节须展示师资配备,并确定固定团队服务人员(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类似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培训项目3个且单个合同含增值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合作协议,业绩证明须明示项目主要特征,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范围、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如特征不明确则需提供业主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8月4日8:30起至2023年8月10日17:30止(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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