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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苏屯E-06-02、E-06-03地块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8-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郑州市惠济区苏屯E-06-02、E- 正文内容

郑州市惠济区苏屯E-06-02、E-06-03地块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惠济区苏屯E-06-02、E-06-03地块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苏屯E-06-02、E-06-03地块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编号:23
2.2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滨河路北、鲁河路东。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5730平方米,容积率<2.0,地上建筑面积约131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1900平方米,计划建设住宅、配套及地下车库等。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和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式和地库BIM设计、装配式构件拆分、基础论证、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园林景观和照明工程、装修设计、燃气热力自来水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专项设计的相关配合工作)。
2.6设计周期:90日历天(城市规划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30天,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45天);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算完成且资料移交之日止。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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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财务状况: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环境、安全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③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并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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