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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光伏储能系统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电池

察布查尔县—7.5万千瓦/30万千瓦 正文内容

察布查尔县—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光伏储能系统施工总承包招标


一、标段(包)名称: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万千瓦项目—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光伏储能系统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30901020164852001001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项目(一期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以下简称察县储能一期项目)。察县储能一期项目储能系统拟通过3回35kV汇集线路(电缆)接入220kV升压汇集站35kV储能出线柜。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需采用户外预制舱安装布置形式。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察县储能一期项目工程范围为完成本项目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采购、安装、储能部分所涉及的土建基础等施工工作以及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工程由设备基础施工为工程起点,分若干个储能单元建设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接入220kV汇集升压站35kV开关柜进线侧止,完成全容量并网且安全稳定运行连续20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储能区域防雷检测、消防验收及电网相关实验、手续办理、完成电网公司验收等)。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本项目以220kV汇集升压站35kV开关柜为分界点(接入所有要求以电力公司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察布查尔县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及配套升压汇集站接入系统的批复》为准,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电力公司要求有变化或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不增加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察布查尔县。
九、工期要求:1.计划并网日期:2023年12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2.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5日前开工,2024年6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2024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总工期351天(开工当日不计入总工期)。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专业的全钒液流相关生产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全钒液流电堆出货单或发票或相关凭证)。本项目不接受全钒液流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投标人2021年及2022年(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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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个储能项目须在10M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业绩作为有效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项目并网或竣工证明(提供相关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竣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项目并网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并网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不一致,以距投标截止日期的最近时间的证明文件为准)。
2)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3)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未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施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累计提供3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注:1)框架协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证明,相关业绩不计入累计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2)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投运时间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范围(须体现全钒液流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供货数量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非中文合同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完成投运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时,全钒液流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全钒液流储能系统供货工作且满足本项目全钒液流储能集成设备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资格证书及2022年8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电化学储能电站相关施工业绩或电化学储能电站相关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选用的储能系统在实际已运行项目中,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4)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到2023年09月10日23时59分59秒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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