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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二次 正文内容

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二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受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1项目编号:YZCT2023-06049(2)
1.2项目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采购项目(二次) 
1.3预算金额:人民币660000.00元
1.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60000.00元(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
1.5采购需求: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 交货地点(备注)
1 宫腹腔镜 套 1 否 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1.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8交货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设施设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缴纳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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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投产品为医疗设备且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拟投产品为医疗设备且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b.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方式:申请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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