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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和预算编制招标
湖南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生态修复 正文内容
湖南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和预算编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批复,湘自资函(2023)82号,资发改招核【20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兴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计和预算编制(服务名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资兴市境内的任务,工程勘查对33个图斑62公顷进行地形测量、地质测绘、钻探、探井等工作手段,详细查明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地质条件。并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2总服务期:90日历天。1).工程勘查: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查报告;2).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提交经评审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中标单位须按照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上述服务期限仅为计划安排,实际服务期限以工程设计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如有其它特殊情形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开展工作,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再行明确。
2.3招标范围:工程勘查:查明勘查区自然地理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生物多样性状况等;查明勘查区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查明勘查区社会经济条件,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等;查明勘查区历史遗留矿山的基本情况,包括空间分布、面积、历史遗留原因等;查明勘查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占损破坏、土壤破坏、水资源水生态破坏、植被破坏、地质灾害隐患等生态环境问题,并根据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修复方向和修复措施建议;完成相应勘查内容,并编制勘查报告,为生态修复设计提供依据。
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进行系统修复、整体保护,通过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以及监测与后期管护工程,采用坡面修整工程、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覆土工程、植树工程、排水沟工程、培肥工程以及监测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对耒水上游煤矿带(资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进行修复,并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绩效目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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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有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自招标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查及设计项目。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地质专业)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地质专业)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地质专业);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除设计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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