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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碳捕集项目运行氢氧化钠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泰州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碳捕集项 正文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碳捕集项目运行氢氧化钠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碳捕集项目运行氢氧化钠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电厂”)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负责泰州电厂运营管理工作。泰州电厂建设有4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4000MW。泰州电厂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5年。电厂距泰州市29km,西北距扬中市9km,东距泰兴市10km。泰州电厂附近公路交通发达,主要有328国道一级公路、宁通高速、泰高一级公路、兴泰公路等。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科技创新项目“二氧化碳捕集与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于2023年6月完成示范工程建设,建成50万吨/年的CO2捕集示范装置,在二氧化碳捕集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存在氢氧化钠损耗,为了保证运行需求,需对氢氧化钠进行采购。
采购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采购总量约2500吨,运送次数约80次。最终按磅单称重数量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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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离子膜碱);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许可证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氢氧化钠(离子膜碱)。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八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3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本项目所有标的物)等。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方应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或化工厂的氢氧化钠(离子膜碱)供货业绩,均须提供至少2个年度长协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3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8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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