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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山楼金矿井下坑内钻探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9-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沈阳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山楼 正文内容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山楼金矿井下坑内钻探工程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项目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山楼金矿井下坑内钻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山楼金矿井下坑内钻探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辽宁省阜蒙县新民镇上排山楼村。
3.项目内容:
排山楼金矿上排矿井下各中段钻探工程,预计工程量877米/21孔,由于地质勘探的不确定性,钻孔施工位置、个数和工程量有可能随项目进展有所调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40天内。
5.项目要求:
5.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招标单位要求组织施工,所有工程质量达到《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岩金矿》(DZ/T0205—202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12719——2021)及其他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因中标单位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5.2本招标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投标价格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水电、人工、管理、材料(含岩心箱)、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评审费、差旅费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5.3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等事宜由投标单位自行与相关单位(或产权人)协商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变动等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4施工过程中的人员食宿等事宜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5.5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矿产资源部函〔2021)1号《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地质勘查、资源开发项目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环保工作,中标单位须对由其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和人员、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6投标单位如需要到施工现场踏勘,可于2023年9月12日至9月17日期间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踏勘,投标单位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单位要求踏勘施工现场,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7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但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据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有任何责任。
5.8投标单位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疑形式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评标办法:本次评标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并设有单价最高限价,按投标单价进行评标。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矿产资源勘查类目;
2.具备地质钻探、固体矿产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相适应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如电工、钻探工等相关工种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照齐全,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具有较强的施工能力和经验,完成过同类大型金矿床勘查项目的将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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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单位通过“企查查”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联系人信息:如法定代表人为项目联系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如其他人员为项目联系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四、其他要求
1.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投标单位原因);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未受到过行政机关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组织、管理工程实施的能力。施工单位在现场调查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及其他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4.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要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其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6.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当考虑保障安全作业的费用,并在成交后的作业过程中,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关资质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偿经济损失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禁止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投标或从事施工;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报名
1.投标单位可在2023年9月12日至2023月9月17日(北京时间)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出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地质钻探、固体矿产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3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
2.4具有相适应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如电工、钻探工等相关工种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照齐全);
2.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为项目负责人所缴纳的至少包含2022年全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6“企查查”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
2.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上资质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同时填写投标单位报名表(word可编辑模式),注明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电子邮件主题以“(潜在投标单位名称)+(拟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已发送报名材料的投标单位邮箱内。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参任元整。
七、开标
定于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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