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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业务用房迁建工程招标
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业务用房迁建工程招 正文内容
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业务用房迁建工程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业务用房迁建工程
2.招标编号:YW20230907001
3.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后宅街道大傅宅村,沪昆高速后宅收费站业务用房北侧
4.概算投资:2862.1426万元资金来源:财政
5.建设规模:新建业务保障楼,地上四层(局部一层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2646.25m2,地下室建筑面积116.79m2,总建筑面积2763.04m2;新建后勤保障楼,地上六层,建筑面积2315.83m2;新建窗口用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23.01m2;新建门卫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71.69m2;新建变电房、发电机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19.67m2;新建建筑总面积5593.24m2;室外绿化面积约3227m2,铺砖面积约1425m2,篮球场面积约616m2,沥青道路2933m2,室外总面积约8201m2;以上工程规模仅供参考(最终的建筑面积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450天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业务保障楼、后勤保障楼、窗口用房、门卫室、变电房、发电机房,包括大型土石方、土建、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光伏、建筑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精装修、地下室四周土方回填;室外附属工程(含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景观水、景观电、园林景观、道路、室外排水)等施工以及项目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人员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投标其它条件: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ywjypt.yw.gov.cn:80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接受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4、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上月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参与投标;8、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9、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10、当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为3-12名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为13名及以上时,由推荐委员会择优推荐12名正式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1、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12、为便于投标人线上递交“推荐、定标申报资料”,本项目同时发布两个招标,分别为项目1和项目2。项目1发布招标(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业务用房迁建工程)为实际线上交易项目;项目2发布招标(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辅助演示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业务用房迁建工程)仅作为项目1“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递交的辅助项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的上传以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的“项目1”为准,开标过程中所有活动均应通过项目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13、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网上投标确认并递交项目2的电子投标文件(即为项目1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14、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联合体具体要求:无
四、投标确认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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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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