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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系统

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招 正文内容

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SFCS-2023-25

2、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84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合同履约期限

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采购

7套

84万元

10日历天

1).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质保期: 1 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如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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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15 日至2023年9月21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文件。

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

3、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 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10: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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