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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淮安市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 正文内容
淮安市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绿化水保、节点护岸整治、岸坡整治及景观打造等。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投资为匡算)。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投资约1500万,包括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以及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2.4勘察设计工期:
(1)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下同),10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含测量);
(2)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单位15天内提交工程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单位30天内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及图纸(送审稿);
(3)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后7天内完成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及图纸(报批稿);
(4)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7)具体时间可根据甲方需求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b.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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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指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淮水基〔2020〕8号)及《淮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淮水基〔2021〕50号),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
(10)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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