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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护岸维护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护岸维护修 正文内容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护岸维护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护岸维护修缮工程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护岸维护修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北起烧香河老闸以西600m处,经烧香河、云善河、善后河、盐河、新沂河至盐灌船闸引航道与盐河交汊处,航道工程全长71.363km。航道规划等级为III级,全线可通航1000t级船舶。
2022年上半年,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在组织对辖区航道定期巡查中发现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沿线护岸存在多处破坏点,航道建筑物技术状态较差,在汛期来水及日常潮汐排水放水冲刷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安全隐患,拟对沿线共有护岸损坏或偏移位置26余处,启动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市区段)护岸维护修缮工程。
本次拟修缮护岸为连云港港疏港航道云善河段(烧香河口~善后河口)、烧香河段(烧香河闸~云善河口)。修缮总计长度约556.79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YG-SGHD-HASG2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上述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沿线修缮总计长度约556.79m共计护岸损坏或偏移位置26余处进行修复施工以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与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1.工期要求
总工期:60日历天,自发包人通知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的方法计算,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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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誉要求:(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标段的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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