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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空压机、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宜春招标

关 键 词:江西

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 正文内容

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空压机、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四辅设备集中采购——锅炉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2.2项目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四辅设备集中采购——锅炉专业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高效除尘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5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中标标段数量没有限制。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标书款(元)

标段1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
本工程共2台炉,每台炉需6台套低温省煤器(含低温省煤器下灰斗斗口至空预器输灰母管间的气力输灰系统)、4台二次风暖风器、2台一风次暖风器、1台热媒水蒸汽加热器、2台热媒水循环泵(永磁调速)、2台凝结水升压泵(永磁调速)、1台定压水箱、各类管道、阀门、支吊架、取样、加药、上水、放水、放气、排污、冲洗、充氮保护、流量测量、电控仪表、控制设备等及其配套的辅助系,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签订完成后8个月
1000

标段2
空压机、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
本工程配置:5台水冷式微油螺杆空压机,输灰用气设有4台水冷式微油螺杆空压机,仪用后处理设备5套,输灰用后处理设备4套,输灰用储气罐为2台,杂用气储气罐为1台,灰库区域仪用储气罐1台,空压机出口母管设置设2台后处理前置储气罐,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签订完成后10个月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业绩及其他要求

标段1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国内至少2台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容量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烟气余热利用EPC或EP(低温或低低温省煤器)投运业绩。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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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的产品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空压机设备的国内合同业绩。
2、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投标唯一品牌,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投标。

注:
(1)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中投标人所投品牌的产品业绩除外。
(2)本资格门槛要求的业绩如以“机组”为准,“1台套”为1台机组对应的设备,视为一个业绩。1个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两台机组的设备,则视为2个业绩,以此类推。
(3)要求合同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或是否为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要求投运业绩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投产证明文件(以完工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为依据,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或是否为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或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
说明:验收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标的物的验收证明,投运时间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时间为准(如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则投运时间以2021年1月1日计算)。
(4)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合同页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供货设备品牌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必要时提供原件),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同一标段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使用同一业绩的,该业绩均无效。
(7)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中不一致的,以招标中的要求为准。
(8)除标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外,其他标段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如同时投标,仅接受设备生产厂商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1917:00:00时至2023-9-24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30:0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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