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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欠费回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喀什招标

关 键 词:电信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欠费 正文内容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欠费回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欠费回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724
2.2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欠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回款困难,为加强欠费回笼,将采用集中资格预审的方式采购民事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回欠费。
2.3项目性质:集中资格预审。
2.4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1年。
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全行业。
本次采购不包含以下内容:
①中国电信核心能力清单产品/服务。
②因客户特殊要求、资质因素等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采购确定合作伙伴。
③符合国家强制招投标条件的项目。
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约1292.94万元(含税价)。服务区域划分情况见下表:

序号服务区域预估采购规模(含税/万元)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全区478.5
2喀什全地区283.22
3乌鲁木齐全区235.5
4昌吉全地区223.81
5和田全地区59.97
6阿勒泰全地区11.58
7克拉玛依全区0.36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1.2信誉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申请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到申请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3.1.3无犯罪证明: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4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5本项目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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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
注:若申请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不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3.1.6支撑能力
(1)提供1名团队负责人,要求从业时间不少于5年。
(2)提供不少于5人的上门或电话催收团队人员,要求从业时间不少于1年。
注: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或毕业证书或从业证书或业绩合同等)、由社保局开具的2023年1月(含)之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申请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申请文件将被否决。(详细格式内容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3.7申请人须提供《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申请文件将被否决。(详细格式内容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3.8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法律诉讼承诺函,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申请文件将被否决。(详细格式内容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审查方法选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成功入围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①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②通过初步评审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1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2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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