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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9-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能源

2023年安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 正文内容

2023年安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庆高新吉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AQ-2023-217
2.2招标项目名称:安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2.3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
2.4建设规模:安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325.6亩,为新建环保型新能源电厂,拟安装21710块峰值功率570Wp单晶硅N型双面组件,直流装机容量为12.3747MWp,共划分为6个光伏发电单元,汇集成2条10kV集电线路接至110kV塔岭变储能区域的2面10kV环网柜,再由10kV环网柜接入110kV塔岭变不同母线段的10kV出线间隔;10kV集电线路路径长2.34km,其中单回电缆路径长0.85km,双回路电缆路径长1.49km。本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厂区、10kV集电线路、临时工程、建安工程、变电站屋顶光伏、车棚等。
2.5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
2.6最高投标限价:3.16876元/Wdc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庆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工程、建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相关手续办理,主要包括:
1)勘测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测绘、地质勘探、可研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专题专项报告编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及公共设施工程等);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升压站设备;所有设备的卸车、运输、多次倒运、保管、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光伏组件、支架等备件按照设计规定比例提供;3)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内、储能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房间、危废库;4)本工程的用地补偿费支付(青苗补偿费及地面附着物赔偿费等)及用地的协调工作;5)工程保险、设备监造、电缆、支架、组件检测费;6)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检验、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全站全容量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并网手续办理、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7)技术服务及手续相关:;接入系统、质量监督、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和消纳分析报告的编制和批复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所有报告和批复意见8)完成并网后电能质量测试、并网性能检测等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实施并验收备案完成;9)除建设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机构、部门的全部协调工作。10)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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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装机容量不少于6兆瓦地面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或EPC)业绩。
注:①若EPC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
②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按联合体分工认定相应业绩;
③联合体业绩中的职责分工以联合体协议或合同中约定的分工为准。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备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同】
3.4施工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5设计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注:(1)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招标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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