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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天霞、天虹、天晖、天熹及新三园小区外立面除险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监理

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天霞、天虹、天 正文内容

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天霞、天虹、天晖、天熹及新三园小区外立面除险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万顷良田天霞、天虹、天晖、天熹及新三园小区内。
2.1.2建设规模:一期面砖部分改造总面积约20.45万平方米、涂料部分改造约17.91万平方。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1095万元,二标段3498万元,三标段2524万元。
2.1.4工期要求
一标段: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标段: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29日。
三标段: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29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南通市通州区天霞、天虹、天晖、天熹及新三园小区外立面修缮工程主要包含:工程包含天霞苑、天熹苑、天晖苑、天虹苑以及新三园小区共五个小区。对小区内所有楼栋的外立面进行改造,拆除原外立面面砖和涂料,新做真石漆墙面和涂料墙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新三园(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物管用房)。
二标段:天霞苑(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天熹苑(1号楼~10号楼、14号楼、17号楼、20号楼、23号楼、30号楼、32号楼、37号楼、38号楼、41号楼、42号楼)。
三标段:天晖苑(3号楼、4号楼、7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5号楼、18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28号楼)、天虹苑(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7号楼、8号楼、12号楼、16号楼、24号楼、29号楼、33号楼)。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三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如已中上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余下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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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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