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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五次物资招标招标
2023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3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五次物资招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
序号分包分标名称数量单位是否允许代理
1包1001变压器13台否
2包1002高压开关柜16台否
3包2002高压开关柜5台否
4包1003母线171米否
5包1004一次设备331台由高压熔断器厂家外协外购
6包1005一次设备配件48支否
7包1006变电在线监测装置24套否
8包2006变电在线监测装置7套否
9包3006变电在线监测装置9套否
10包4006变电在线监测装置5套否
11包1007低压屏柜157个否
12包1008故障录波装置16套否
13包1009雷电监测系统1套否
14包1010在线监测装置1套否
15包2010在线监测装置6套否
16包3010在线监测装置34套否
17包4010在线监测装置2套否
18包5010在线监测装置2套否
19包6010在线监测装置2套否
20包1011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1套否
21包2011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6套否
22包3011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6套否
23包1012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2套否
24包1013电源2套否
25包2013电源5套否
26包1014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2套否
27包1015保护及合并单元9套否
28包1016通信设备18套是
29包2016通信设备1套是
30包1017变电站预制仓2套否
31包1018导地线63.846吨否
32包1019普通光缆28.22千米否
33包1020火灾报警系统1套是
34包2020火灾报警系统1套是
35包3020火灾报警系统1套是
36包4020火灾报警系统5套是
37包1021消防系统2套是
38包2021消防系统1套是
39包3021消防系统1套是
40包4021消防系统1套是
41包1022变压器灭火装置1套否
42包1023电子安防系统1套是
43包1024起重设备及电子汽车衡4台是
44包2024起重设备及电子汽车衡2台是
45包1025制氧设备1台是
46包1026水终端及水处理装置1台是
47包2026水终端及水处理装置4台是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4)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招标采购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标招标采购中同时参与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019年度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附件1。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集成商无需代理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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