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生产用车(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轨道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生产用车 正文内容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生产用车(重新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生产用车采购项目2023-SCYC-01标(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2)本项目供货时间:

6号线:2023年11月,交货期限不得超过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号线:2024年3月,交货期限不得超过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号线:2024年1月,交货期限不得超过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3)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4)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23-SCYC-01标

工程用车共30辆。其中:

抢修工程车(9座斗式)8辆(6号线4辆,8号线4辆);

检修作业车(17座)14辆(6号线5辆,7号线4辆,8号线5辆);

工程抢险车(5座)4辆(6号线2辆,8号线2辆);工程抢险车(7座)4辆(6号线1辆,7号线2辆,8号线1辆)。

67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车辆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2、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投标车辆制造商的授权销售文件(须在授权有效期内);

3、投标车辆必须为工信部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4、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四、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不再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2023 年10 月20日下午17:00止,从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3年10 月26日 下午13:00至2023年10月26日下午13:30:00(递交截止时间)的工作时间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原件核查要求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网站下载);

(2)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投标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投标车辆制造商的授权销售文件复印件;

3)投标车辆必须为工信部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7.2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若投标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投标车辆制造商的授权销售文件;

3)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