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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 正文内容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DHX MGL-JL-231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26.0357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一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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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与盛德大街交汇处。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东地块)电力工程,详见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一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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