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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电信广场楼顶LOGO亮化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广州招标

关 键 词:国电

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 正文内容

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电信广场楼顶LOGO亮化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服务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电信广场楼顶LOGO亮化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服务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电信广场楼顶LOGO亮化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04-04A-2023-D-A2191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style="margin:0cm0cm0pt;text-align:left;line-height:2;page-break-after:auto;-ms-word-break:break-all;">1.招标范围1.1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建设规模: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万元)施工服务等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元)标段建设地点
1CP01717
工程施工2023年电信广场楼顶LOGO亮化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服务采购511.594,581,671.8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广州市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招标范围:对电信广场天面(约250米高)的LOGO亮化工程进行改造和加固,将原有霓虹灯系统改造为LED共形屏系统,具体详见《附件2:项目需求书》。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开工,在接到开工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1.3★试运行期:初验合格后3个月。
1.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文明施工、包报建、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等相关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及损耗(含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等)、施工机具费、管理费、利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等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总包管理费、施工用水电、施工配合、满足消防要求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成品保护、报建费、验收费、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政府部门政策性调整所致风险费用、保修、垃圾清运、材料抽样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再另行计算到现场后的二次搬运费、仓储费、保管费,所有二次搬运费和仓储费、保管费已包含在单项综合报价内。
1.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种类根据其《投标一览表》所选择的发票种类确定。
(1)若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4,581,671.8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9,504.67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2)若投标人开具其他发票的,投标报价(含税)不得超过4,581,671.8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9,504.67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style="margin:0cm0cm0pt;text-align:left;line-height:2;page-break-after:auto;-ms-word-break:break-all;">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证书: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10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LED屏幕安装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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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4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4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4)本项目至少配备6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1年10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style="margin:0cm0cm0pt;text-align:left;line-height:2;page-break-after:auto;-ms-word-break:break-all;">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style="margin:0cm0cm0pt;text-align:left;line-height:2;page-break-after:auto;-ms-word-break:break-all;">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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