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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株洲招标

关 键 词:湖南

湖南省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 正文内容

湖南省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RSZZ-2023-CG-1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私有资金330.2万元,招标人为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供应商资格
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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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拟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 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 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 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 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
⑥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4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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