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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VIP项目

所在地区:哈尔滨招标

关 键 词:农业

2023年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 正文内容

2023年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


一、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2023〕679号《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招标人为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及内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6.56万亩,其中:
项目区一:嫩江白云基地30552亩;
项目区二:嫩江合发基地3622亩、嫩江科洛基地4352亩;
项目区三:北安长水河基地8893亩、北安兴安基地18181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编制并提交质量检测总方案、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计划(检测频率)、质量检测不合格项目报告流程;按经招标人委托的全过程管理单位审核、批准的质量检测总方案、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计划(检测频率)、质量检测不合格项目报告流程,以旬为质量检测工作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等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报告不合格检测项目、提交质量检测报告;提交质量检测总结报告;按照招标人要求迎接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招标人等各级飞检及相关综合检查工作;参与本项目县级验收;配合招标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质量检测工作;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相关质量检测工作以及与本合同履约相关的其他工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6质量标准:符合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国家、省级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招标控制价: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共四大类),并在人员、设备、试验检测仪器、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且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建设项目要求成立质量检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人员要求如下,3.2.1-3.2.6人员不得重复。
3.2.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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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中间产品检测负责人1人,拟派中间产品检测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中间产品检测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中间产品检测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拟派中间产品检测负责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4工程实体检测负责人1人,拟派工程实体检测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工程实体检测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工程实体检测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拟派工程实体检测负责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5内业管理负责人1人,拟派内业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内业管理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内业管理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拟派内业管理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拟派内业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6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拟派检测人员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以及与该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书、该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审计报告要求“双章双签”。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在近三年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6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加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12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规定,文件通报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严禁弄虚作假超过自身能力获取业务或转包、分包,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人员组织施工,否则一经查实将列入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三年内该投标人及该投标人关联单位及关联人员不得参加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投标活动。
3.7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承诺、质量检测项目部人员无在建承诺、工作应急联系承诺、安全工作承诺、涉法涉诉承诺、廉洁从业承诺(承诺格式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8投标人须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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