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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乐陵市丁坞镇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2023年乐陵市丁坞镇人居环境改善项 正文内容

2023年乐陵市丁坞镇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乐陵市丁坞镇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丁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LLGC
2、建设地点:乐陵市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乐陵市,包括丁坞镇339国道、黄商路沿线村庄道路两侧进行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排水等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00万元。
4、计划工期:
①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
②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
①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竣工图出具相关后续服务;
②项目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
①施工费:建安工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
②设计费:不高于建安工程造价的5%(单独列支)。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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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非民营)。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6、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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