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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文化建设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公园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 正文内容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文化建设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文化建设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文化建设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文化建设项目(重新采购)
2、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446,265.49元
5、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数量 施工工期
1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小板绿道劝学径文化建设项目(重新采购) 建筑业 1项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6.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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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未换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资格的有效期于投标截止日已过期的供应商,如能提供对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供应商企业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
6.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于投标截止日已过期的供应商,如能提供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供应商企业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
6.6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 月27 日至2023年 11 月 30日
8.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间:2023年11 月 27日至2023年 12 月 04 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9.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地点:东莞市
10.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1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2.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 0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14.磋商时间、地点及事宜:
磋商时间:2023年 12 月 08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开标注意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获取磋商文件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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