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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江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砚山县江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竞 正文内容

砚山县江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招标人 砚山县江那镇人民政府
砚山县江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G2023-004;
2.项目名称:砚山县江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5.最高限价:200000.00元;
6.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江那镇社工站标准化建设、运营。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对项目内容进行拆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出现不良情况或在国家民政一体化服务平台中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有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
1.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财务和人员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在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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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山市
方式:网络邮件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报名函、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签章(电子章无效)按序发至邮箱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供应商必须确保所发资料的真实性,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砚山县江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
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至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邮箱。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文山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1.本项目以转账形式交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进行计取。现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工作要求,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行减免,减免后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元整(¥:2000.00元);

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1日起至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止;

2.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按要求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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