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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溪发电复用水及含煤废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2024年福溪发电复用水及含煤废水管 正文内容
2024年福溪发电复用水及含煤废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工期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024
-07-01-114
7-03
HD13-03福溪发电复用水及含煤废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工作内容包括更换煤场复用水、灰场复用水(厂区部分)和含煤废水排污管道系统为PE复合管,更换含煤废水泵、煤场及灰场复用水泵出口段(泵出口连接法兰与主输送管道连接法兰中间段原为Q235碳钢管,仍然采用碳钢管更换)为无缝碳钢管,更换改造管网内所涉及的阀门和法兰,拆除原有露天管道;包含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清理、调试、最终交付投运及质保服务等工作。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良好的耐老化、耐腐蚀、长期耐压性能,必须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标准的要求。更换管道后设备能正常运行,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二、工期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资质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质要求
1
HD13-03福溪发电复用水及含煤废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项目经理经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基本资质要求】---施工类7条
3.2基本资质要求
序号
类别
基本资质要求
1
施工类7条
【基本资质要求】---施工类7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服务类6条
【基本资质要求】---服务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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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设备材料类5条
【基本资质要求】---设备材料类5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设备材料类6条
【基本资质要求】---设备材料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EPC类7条
【基本资质要求】---EPC类7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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