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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污水

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 正文内容

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狮发改审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石狮市祥芝镇北侧海域,尾水管道入海点位于蚶江镇石湖作业区的南侧约210m处,排放口位于祥芝镇东部海域;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11360.5259万元,建设内容为陆域段排放管道、海域段放流管、海域段扩散段(包括上升管、喷口等)及排海管道附属设施等项目,规模为10万m3/d,主管道全长8079m(其中陆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142m,海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7937m),均采用连续缠绕玻璃钢管道,套筒接口,排水最大管径为DN12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11360.5259万元,建设内容为陆域段排放管道、海域段放流管、海域段扩散段(包括上升管、喷口等)排海管道附属设施等项目,规模为10万m3/d,主管道全长8079m(其中陆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142m,海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7937m),均采用连续缠绕玻璃钢管道,套筒接口,排水最大管径为DN12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规模为10万m3/d,主管道全长8079m(其中陆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142m,海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7937m),排水最大管径为DN1200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规模为10万m3/d,主管道全长8079m(其中陆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142m,海域段排海管道长度为7937m),排水最大管径为DN1200,排水最大管径为DN1200,单项合同额11360.5259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360525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35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38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08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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