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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垃圾

汕头市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竞争性磋商公 正文内容

汕头市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人民政府
一、项目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12-050-0048
项目名称: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4857.99
最高限价(如有):1654857.99
采购需求:(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1)工程实施内容括: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土建,室内外安装、地埕及室外道路等。
2)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按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深圳卓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书内容。
3)工程地点: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沟。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獄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
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
3)提供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组)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标。
(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6)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曾粤信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复印件;2.法定表人书及;3.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若有委托须提供);4.已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标的,不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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