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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冻品)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度饭堂部分伙食 正文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冻品)招标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冻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1GZG14151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冻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 高限价(如有):14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冻品采购
标的数量: 1批 
浮动率报价范围:[0%,105%]。
注:投标人应对所投标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 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

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①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

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开 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④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⑤ 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

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

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 低的为准)。

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处于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①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 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

商资格声明函》):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投标

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 已按招标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至 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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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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