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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班墨创客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班墨创客坊建设项目竞 正文内容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班墨创客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0-A-069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班墨创客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20 120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我校本期建设的班墨创客坊(简称创客坊)是职业核心素养智能训练系统的二期项目中的一部分。创客坊是工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载体,其基于工匠精神的专、精、创核心思想,依照生命金字塔理论和行为表现学原理的五步法训练环节,在工坊内进行工匠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建设内容分为工坊硬件,课程服务包两部分。创客坊以职业核心素养培训为主线,为学生创造一个轻松愉悦的创客环境,实施多种趣味创客活动,将创意、创新、创作、创效及学习、讨论、分享、拍卖、测评、竞赛等贯穿于实训过程中。创客坊可独立运行也可将其思想移植用于其他专业建设,以专业实训项目为载体将职业核心素养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即以实训室为工作环境或典型工作场景,在专业实训过程中融入职业核心素养智能训练系统的核心思想,培养学生主动意识、规则意识、创新意识,并通过重复实践,进而养成习惯、形成能力。 本项目为职业核心素养智能训练系统第二期包含四部分内容: 1)创客坊硬件 2)课程服务包 3)班墨.协同坊、创客坊、拓维坊、走廊的墙壁文化建设 4)教师培训及护航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货到及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 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型及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参与本项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参与本项目。 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 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 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 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 书。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 明。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 明。 1.3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 证 明材料。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 证 明材料。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 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1日到 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供应商须在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 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保 证 金:2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人须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 证 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 证 金时间以保 证 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 证 金处理)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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