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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与微信乘车码功能开发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能源

长春市轨道交通与微信乘车码功能开发招 正文内容

长春市轨道交通与微信乘车码功能开发招标
能源,   吉林   2020-12-21
招标编号:HYZB-2020-143  招标编码:CBL_20201221_104348002
开标时间:2021-01-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92.48万元
长春市轨道交通与微信乘车码功能开发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0-14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与微信乘车码功能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与微信乘车码功能开发项目。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系统软件供货、安装、调试、设计、测试、验收、培训、上线和维护等服务,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协调及技术支提供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4项目概况:根据《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8-2023年将建成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9号线(空港新城线)一期、10号线(双阳线)一期工程等8个项目,总长度135.4公里,将初步形成由8条普线、2条市域快线构成的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本形态,实现对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的覆盖。目前已经开通的线路为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工程、8号线一期工程。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招标内容),同时具备工信部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四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经验和专业队伍能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钟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提供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的社保缴费或其他能够其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企业开户许可相关材料;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

    (7)近三年投标人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1 月 11 日 9 时 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 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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