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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专项法律服务单位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医疗

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专 正文内容

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专项法律服务单位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控制价:本项目以专项法律服务诉讼标的费率报价,磋商报价不得超过专项法律服务诉讼标的6%。
4、采购需求: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1月6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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