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项目正文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港南大路绿化景观工程(B区)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绿化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 正文内容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港南大路绿化景观工程(B区)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106.1742万元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港南大路绿化景观工程(B区)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JLXQHF-ZB-2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港南大路绿化景观工程(B区)工程监理已由长新工信字[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港南大路绿化景观工程(B区)工程监理;
2.2 招标控制价:3106.1742万元(其中暂列金:251万元);
2.3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5.6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港南大路北侧(港城大街至金港大街段)绿化等,港南大路南北两侧(金港大街至丹霞山路段)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需无在监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造价人员1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拒绝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顺序前三名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截图并加斧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1月2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7.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顺序顺序。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