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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2021-2022年综合业务技术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中电鸿信2021-2022年综合业务 正文内容

中电鸿信2021-2022年综合业务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项目为中电鸿信2021-2022年综合业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ZBD0000564),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两者先到者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数量及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本公告1.2条。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名称
服务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数量
服务地点

标包1协同业务技术服务
协同业务技术服务
其他IT应用软件、管理类业务平台、能力类业务平台、产品类业务平台、其他业务平台软件
支撑公司综合业务发展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运营、解决方案、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部署、系统维护等协同类业务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亿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包2通用模块业务技术服务
通用模块业务技术服务
其他IT应用软件、管理类业务平台、能力类业务平台、产品类业务平台、其他业务平台软件
支撑公司综合业务发展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运营、解决方案、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部署、系统维护等通用模块类业务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960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两个标包中标人数量、每个中标人份额等情况如下:

标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个)(当有效投标数量是括号内数字时,中标人数量是括号外数字)
根据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每个中标人份额从大到小,对应的中标份额为(%)

标包1协同业务技术服务
5(7或以上)
综合排名第一名:30%
综合排名第二名:25%
综合排名第三名:20%
综合排名第四名:15%
综合排名第五名:10%

若投标人不足7个,不予以开标,重新招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7个,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标包2通用模块业务技术服务
4(6或以上)
综合排名第一名:40%
综合排名第二名:30%
综合排名第三名:20%
综合排名第四名:10%

若投标人不足6个,不予以开标,重新招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6个,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3.1标包1综合业务技术服务:报价方式为“报价最高系数”的折扣率。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2标包2通用模块业务技术服务:报价方式为“报价最高系数”的统一折扣率。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统一折扣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两个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同)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可为本项目开具全额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人员要求:在投标人本单位作为正式员工工作三个月以上的软件开发人员不少于100人。必须提供员工工作简历、员工和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招标发布前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为员工的缴纳社保的证明(如社保是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单位代缴的,则另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的代缴社保委托协议和投标人给代缴单位的支付费用凭证,且本次提供的社保缴纳的月份在协议期内)。
2.1.6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签署的合同或根据与投标人签署的框架合同发出的订单中,投标人提供软件开发或软件平台运营支撑服务金额累计不得低于1000万元。时间和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的订单为准。必须提供投标人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加该合同对应的第一次发票复印件或者投标人签署的框架合同复印件加订单复印件加订单对应的第一次发票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不予以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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