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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设计桥梁支座)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海口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第三 正文内容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设计桥梁支座)招标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特殊设计桥梁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线路起自上海市虹桥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终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站。正线全长163.8公里,设站6座,其中新建4座,预留湖州东站及往杭州方向设置联络线的条件。上海枢纽设联络线引入上海南站,上海南站普速设施搬迁至松江南站,同步实施既有沪昆线松江段改线工程。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限制坡度:一般地段20‰;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行车速度350km/h;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
3.2许可和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原"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铁路桥梁球型钢支座(简支梁)(TJQZ)、铁路桥梁球型钢支座(连续梁)(TJQZ)CRCC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
(1)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或相同等值的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铁路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6履约和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 自本次招标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 自本次招标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 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1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09: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30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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