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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育英小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西青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西青区育英小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 正文内容

天津市西青区育英小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育英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ZBQ)362-025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育英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8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西青区育英小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梨双路与友谊路交口,占地面积12000 m2,建筑面积5600m2。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包学校公共区域保洁清洁,水电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5.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9日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投标人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招标文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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