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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德兴市分公司江西德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电建设外接电源工程-劳务分包施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1-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南昌招标

关 键 词:电力

鄱阳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德兴 正文内容

鄱阳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德兴市分公司江西德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电建设外接电源工程-劳务分包施工项目招标
第五章招标
鄱阳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德兴市分公司江西德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电建设外接电源工程-劳务分包施工项目
招标
1 招标条件
鄱阳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德兴市分公司江西德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电建设外接电源工程-劳务分包施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购进行招标。
鄱阳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德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JXGY2021-DX-GKZB03-SG 江西德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用电建设外接电源工程-劳务分包 438.0682 4

注: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特别提示:
(1)根据国家电网物资908号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投标必须提交书面“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该“承诺函”请密封递交(原件);复印件放入商务文件副本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未提交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按照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企协56号文件要求,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所有投标人均执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的通知”,该文件详见江西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2 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另行规定的除外)。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3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有相关类似工程业绩。
(4)工期要求:见合同条款。
3.4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3.5 财务要求
(1)2017-2019年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1日17:00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2日09:00(北京时间)。
2021年02月02日08:30-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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