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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宁德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服务采购 正文内容

宁德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FLGC2021001
项目名称:宁德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元
磋商保证金:3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1(项)

(一)报告内容1、选址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机场所在地基本状况、地理位置、气象条件、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沿革等;(2)综合论述机场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机场建设规模等设计参数;(4)机场航行服务研究;(5)拟选场址的详细情况,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气象条件、空域条件、净空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市政公共设施条件、交通条件、土地状况、地下矿藏和文物状况等;(6)场址条件分析;(7)结论与建议;(8)选址报告应符合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通用机场选址报告的相关要求,在机场选址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的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和飞机性能分析满足通航机场选址航行服务研究深度要求;(2)分析得出拟选场址拟运行机型的载量限制;(3)计算得出拟选场址跑道和助航设施的基本参数和布局情况,达到选址阶段机场建设要求;(4)设计飞行程序,满足超障要求和运行需求;(5)设计飞行程序,满足备选场址所属地区空域和流量需求,以及设计合理的进离场航线,达到采购人要求;(6)协助业主参加评审会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通用机场选址审核意见书以获得批文,完成选址审批通过工作。(二)其他要求1、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人未经同意不得外传,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2、所有的咨询服务成果均按照电子光盘1份,纸质文件8份的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成交人不得已涉密等理由拒绝提供电子版本的咨询成果。因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咨询成果,成交人应按照要求修改完成后重新向采购人提供。3、成交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成交人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主要技术来源:本次采购的报告编制成果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5、设计规范要求:本次采购的报告编制成果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条例及规范。
17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特定条件描述:①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民航专业乙级以上资信或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的,备案专业包含民航专业。②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完成飞行程序设计备案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1-18 11:19至2021-01-2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1-29 10: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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